国家发展改革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木竹材鼓励类项目
33、竹藤、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
36、次小薪材、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
39、木、竹、草(包括秸秆)人造板及其复合材料技术开发及应用
56、木材及木(竹)质材料节能、节材、环保加工技术开发与利用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
第29号
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修正)》同时废止。
主任:何立峰
2019年10月30日